xii. 如在整個比賽進行中,某支參賽球隊的保證金被扣除至HK$400以下,該支球隊必須在4星期內向賽會繳交HK$1,000作額外保證金,如該支球隊未能在4星期內繳交或拒絕繳交的話,賽會有權即時取消該支球隊餘下的所有賽事參賽權、之前所得到之分數及最終所得到的成績。被罰球隊不得異議或上訴;
xiii. 請各球隊留意,所有報名費、保證金、參賽球隊及球員的所有資料必須在[2015年6月30日]或之前繳交及遞交給賽會。過了指定日期,賽會有權不接納其他後補球員或報名時欠缺部份資料之球員登記。另外,交了部分費用的球隊,亦必須在指定日期前繳交未餘款,過了指定日期,賽會有權向逾期繳費的球隊徵收每星期額外罰款HK$100作為行政費用;